“相信通过今天签订的《协作意见》,新市区检察院与辖区国企的合作一定会更加密切,不断结出丰硕的成果。”这是集团纪委书记李建林在《新市区人民检察院与辖区部分国有企业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协作意见》签订仪式暨“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上的愿望。
7月9日,李建林带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辖区一建、四分公司、路桥、建科院四家单位参加了新市区检察院组织的《新市区检察院与辖区部分国有企业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协作意见》签订仪式暨“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上辖区四家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分别与新市区检察院检察长签订了检企《协作意见》,李建林对集团如何做好检企协作,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了明确要求。
检企《协作意见》的签订,建立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管控机制,加强了检察院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把关口前移,从教育、法律和制度入手,强化防范,合力监督,有力保障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