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总支):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42周年纪念日,又是第六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充分体现青年党员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先进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广大青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根据自治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团委的总体部署与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集团公司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集团公司团委决定组织开展以“学雷锋,实践先进性,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青年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服务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边学习、边实践、边整改的要求,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弘扬雷锋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塑造新时期共产党员新形象,推动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发展,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二、活动内容
服务活动要立足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抓住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助残为老、便民服务、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等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展开。依照“群众所需,志愿者能为”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广泛开展青年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1、集团公司团委将于3月5日,组织有关单位的青年党员在人民广场开展医疗服务、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青年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2、各级团组织和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在三月份期间,要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党员开展“实践先进性,周末奉献日”青年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做好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义务劳动、便民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努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3、根据新建集团团字[2002]14号《关于在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开展“帮助青年创业计划”活动的通知》和新建集团团字[2003]8号《关于下发<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年文明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各级青年文明号(含创建集体)要在2005年继续开展“帮助青年创业计划”活动,坚持与下岗(待岗)青工特困家庭、下岗(待岗)青工、失学儿童结对帮助。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含创建集体)要定期走访结对对象,帮助其转变观念,增强其创业意识;要针对下岗(待岗)青工技能单一、创业难的实际状况,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自身优势,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内容的培训,帮助其掌握一门就业技能;要根据本集体用工情况,为下岗(待岗)青工提供就业机会,帮助其再就业;要针对特困家庭或下岗(待岗)青工子女上学困难等实际问题,为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把党团组织的温暖送到特困群体中。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先进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团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青年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各级团组织和各级青年文明号(含创建集体)要在大力开展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发挥青年特点,敢于创新,敢于突破,在服务形式、服务内容、运行机制、规范管理等方面要力争有所创新,在创新中有所发展,探索建立实践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提升服务档次。集团公司团委将此项活动的考核纳入集团公司团建目标考核内容之中,对没有开展帮扶活动或效果不明显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不予重新认定,对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不予考核命名。
3、各单位团委(总支)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积极配合青年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学雷锋、学先进、体现党员先进性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立即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请于2005年3月4日前报集团公司先教办和集团公司团委,活动开展情况请随时以书面、图片、录像等形式报集团公司先教办和集团公司团委。
二00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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