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0日,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捧回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是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
这是新疆建科院落实集团2017年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助力主业发展争得的第一个综合科研科技发展平台。
自2002年7月改制以来,新疆建科院就将科技型企业作为发展定位和努力目标。此次被列为自治区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后,新疆建科院科技型企业的称谓实至名归。
通过政府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企业所得税将由25%的税率减按为15%的税率征收,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3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6年则减免240万。还可优先享受政府科技投入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企业信誉形象,为企业招投标加分助力,同时还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及无形资产价值;可享受政府征地优惠政策;优先享受列入政府采购名单;有利于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等优惠政策。
成绩的取得源于管理创新。今年新成立的“唐新梅创新工作室”自4月下旬就将申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团队的首要任务,按照乌鲁木齐市科技局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和定位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推进方案。财务资金部牵头,科技部等部门配合,完成了800多页的申报材料,为申报高新企业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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