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0日,集团召开税收风险管理专项工作总结及税务筹划会议,集团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徐春林参加会议。
徐春林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对各单位的税收风险管理专项工作、税务筹划重点方向和思路,以及变更集团内部借款资金占用费收取方式和强化财务资金业务线项目资金审批的措施和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徐春林指出,税收风险是企业重大风险之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很重要,集团各级领导十分重视税收风险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和提高税务管理工作,完善机制,明确职责,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做到税务、财务融会贯通,防范税务风险。税务管理要建立规范流程,加强税收防控基础工作,保持与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将问题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徐春林最后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税务部门提出的税收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制订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要以此次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财务核算;此次未纳入到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化解税务风险。同时,各单位要增强执行力,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集团疆内各子(分)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资金中心负责人、财务人员、税务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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