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徐春林带队,财务资金部一行3人先后前往一建、五建、四分公司和路桥公司调研催收清欠和资金管理工作。
目前,各单位对催收清欠和资金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的工作格局,一建对以前年度应收账款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大清收力度;五建根据企业实际,制作了催收清欠表单,明晰责任;四分公司将应收款的清收作为2015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签订催收清欠责任状13份,明确了双控目标,有任务、有考核;路桥公司着重加强对重点项目应收账款监控,制订目标和计划,确保按时清收。一些单位收回了部分前几年难以收回的“休眠”账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徐春林对各单位在催收清欠和资金管理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现金流是企业的生命,集团2015工作会议将“严格财务资金管理、加快催收清欠”作为2015年重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集团的要求,切实做好催收清欠工作,要将催收清欠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抓落实、见成效,奖惩兑现。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现金流紧张问题,徐春林要求各企业要从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入手,提高企业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量,增强企业自我生存能力。要加强企业全年资金预算和资金计划管理,严控支出。同时,企业要增强向集团借款的履约意识,要按照市场原则和制度办事,提高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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